杭州萧山瞿氏,历来就是名门望族,自十三世雍一公首倡宗谱后,二十世 祖谦之公于清乾隆辛未年才将其印刷成册,因此谱中元、明二朝授封记载较少, 以清朝较多,据宗谱记载,经国家考授封官的(以七品以上官职为限)有 122 人,其中文官 109 人,武官 13 人,清光绪二十六年停止科举后,大桥瞿氏曾 有 220 名太学生,考取进士的 12 人,举人的 28 人,(其中文解元 1 人,武举 人 1 人,)在考授功名和被封官的 122 人中,一品衔有 5 人,(其中 2 人为一品 武将),清瞿昂公(字子皋),曾任翰林院侍读,侍讲,湖南、河南乡试主考官, 詹事府右春坊,右庶子,陈州知府,陕西司郎中加二级,并恩授中宪大夫等官 职,受皇上召见 19 次之多。在停止科举考试,履行兴学后,族人又将在 1820 年被嘉庆帝授予中宪大夫(正四品文官)的太史子皋公所创办的义塾改为养正 初等小学,只要居住在孝悌乡(大桥村)范围内的人均可免费到养正小学就读。 一个以农耕为生的家族因耕读传家,形成了良好的风尚。至今,有大专生 59 人,本科 111 人,留学生 2 人,研究生 5 人,硕士生 6 人。博士 4 人,一级注 册建造师 1 人,高级农经师 1 人,高级工程师 5 人,高级总工程师 1 人,高级 教师 1 人,讲师 2 人,高级讲师 1 人,副教授 2 人,教授 5 人。
本支系自南宋乾道元年(公元一一六五年)元公字益之行亚三自永康北上 萧山,爱萧山风土之美,卜居于西山为屏,玉溪如带,大西畈沃田千倾的孝悌 乡(今杭州萧山大桥村)是为萧山瞿氏始祖,至今已有三十五代,八百余年, 族中簪缨光宗耀祖之先贤济济,二世祖讳善,字师德,行千一,于南宋乾道元 年(公元一一六五年)授越州萧山教谕,当时值宋祚南迁,边境战事频繁,公 内修纪纲,外御强寇,一切调兵谴将攻战屯守之法皆悉心筹划,被朝廷倚为长 城,因征讨屡有功勋于国,后被授予兵部左侍郎。
十四世祖熙九公,于明朝永乐年间,造六符济远二桥,以济往来,筑风车 堰以资灌溉。清康熙年间,二十八世祖谦之公从父命,综理家政,慎出纳,酌盈虚,不 敢以有余浪费,对族中贫困者,能力量救济,岁遇灾欠则予以捐施,如若筑堤 堰修衢路,不辞辛劳,毅然前往,其仲弟讳球,字继之,己酉科举人,他以节 俭起家而为人仗义疏财,乐善好施,因孝悌乡(即大桥村)琚萧邑南乡,玉溪 河上游自众山喷薄而下,每遇桃花水涨,沿溪俱没,人行不便,公出资千金, 建石桥二,一蒋家桥,二朱家堰桥,为方便行旅商贩憩息,还于鹳嘴山麓构建 凉亭一座。
十七世祖道川公讳九龄,曾任苏州府长洲县主簿,位虽卑但在挂官归家后, 仍以济人利物为念,萧山南白鹿塘系交通要道,至临浦八里许,苦于道路狭隘, 自临浦渡南至梅里尤崎岖难行,遇雨雪滑跌者较多,公为之捐资修筑自白鹿塘 起至梅里而止近三十里,又造朱家堰桥以济行人,费用也以百金计。
二十三世祖一红公讳御标,清雍正元年(公元一七二三年)捐金数百,又 修风车堰,由于风车堰系本地主要水利枢纽,需不时修缮,颖山公与其父素园 公又于道光二十一年(公元一八四一年)重修风车堰和石桥,为有效解决农田 灌溉和居民用水问题。紫霞乡于民国三十五年(公元一九是六年)由新修胜利 堰和对玉溪风车堰辟堰沟导流入溪,于当年五月五日大功告成,举行落成命名 典礼,并摄影留念,后俱遂县府存档,此工程竣工后,惠及期间六村居民四千 余人,灌溉农田三千余亩。
本村南通路自梅里下凉亭至麻园村计五里多路,因岁久倾圮,行旅者辛苦, 二十世祖正隆公讳吴焜,力行善事,慷慨仗义,捐资将此路段修好。
萧山南乡于诸暨富阳接壤,且犬牙交错,而大桥则是上述二邑进入萧山县 衙必经之通衢,而榆青岭已发现山寇,却为害最烈,二十世祖章初公讳洽,特 举义旗,结为团练,保障一方,当时寇微服作难民状,欲袭击大桥,过此而至 县衙所在地,因章初公父子兄弟协力御敌,于要道击之,盗寇贼胆大,也不敢 有萌窥伺之心。顺治五年(公用一六四八年)匪首石仲芳据榆青岭掠民,民莫 能御,公慷慨自愿练乡兵,杀贼寇,巡抚田公许之为练总,贼闻而怒曰,吾将 先破大桥,然后直捣县城,公徬山阻涧,建土城以自卫,其子天策(后为康熙 戊午科武举人),骁勇有谋且臂力过人,由其承袭总练,且兄弟子侄辈勇敢直直前者一十八人,聚乡兵作战守计,贼知有备不敢逼而去,后同国家军队一同 征讨,斩杀贼首,才使寇平,而公以能练乡兵守住大桥杀贼寇而使萧山一邑安 然无恙,公之功亦伟矣。
二十八世祖安生公是民国时期享誉萧山,诸暨,富阳的中医师,是一个医 术精湛,医德高尚且作诗填词、书法俱有极高造诣的地方贤达,杭州有大药房 曾高薪请他去坐堂,他用“杭州不缺我瞿安生”一句话回绝了,当时的乡村缺 医少药,无医院,无西医,他系中医,把为家乡父老治病看作是本分,白堰系 河上镇赴临浦之孔道,旧有木桥,大水时即遭冲毁,二十八世祖恭生公首先提 倡建石桥,安生公也是积极倡导建石桥者之一,他不但捐资,是建桥筹备成员 之一,石桥建成后,桥头亭子两柱子上的楹联和石碑上所刻有捐资者的姓名和 金额均出自他的手笔,至今过往此桥犹历历在目。
十六世祖昂公,自幼勤奋好学,清嘉庆五年庚申科中式第 135 名举人,七 年壬戌科 154 名进士,殿试二甲第 45 名,朝考第三十七名,曾任翰林院侍读, 侍讲,湖南、河南乡试主考官,詹事府右春坊庶子,陈州知府,陕西司郎中, 加二级并恩授中宪大夫等官职,他除了自己注重学习外,还非常明确崇教重读 对家族兴旺发达,长盛不衰的重大影响,因此他首先创办义塾,延师育人,在 他的传承下,二十七世华卿公仲溶公蔼人公等又将昂公所创义塾改为养正初等 小学,经培植,凡毕业长学而去者何止数百人,为了维持义塾正常稳定的教育, 长此以往恒定的延师课子,使族人和乡邻不断受到教育,族人还将二十世祖妣 吕太君在仙桃山的神位迎回,将其在此处的祠产四十多亩田地转作校产,养正 小学的校产光农田就有二百余亩,从而使校务得以不断发展,一直运作到后来 的大桥小学,并逐渐沿革至今的大桥中心小学,他极大的支持和帮助族人与乡 邻的子弟掌握了良多的基础知识,使他们不但在为国家和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 才智的同时,也能为萧山瞿氏长期的持续发展和兴旺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一始祖廷望公三岁时父亡故,靠孤母张太孺人守制训育,幼年时就气 质凝重,犹如成人,侍候母亲十分孝敬,自己的出入总是告知母亲,早晚肃衣 整带立屋外问安,一日三餐,孺人南向坐,他东向服侍,乾隆甲子年遇饥荒, 有司奉檄赈粟粥饿者,由他办理此事,结果因为赈粟不够,他拿出自家的粮食佐之,有司赞赏他的行为题了“好义先生”四字让他挂到门楣上,但他逊让而 不挂,后朝廷旌典赐金树坊表乃悬贞节字於门后廷望公娶何孺人为妻,生四子, 何孺人亡故,他为其妻不能侍奉母亲至老极为悲憾,即向母亲表示不再另娶, 而由他孝侍母亲以不负亡妇于地下,太孺人表示同意,这样他鳏居三十多年, 侍母至八十七岁亡故,此时他也六十多岁了,朝廷颁布社仓法后,有司因他带 头输出粮食,而又题“乐善先生”让他挂到门上,他仍然与前一样逊让不挂, 他在乡间对孩子教育要孝,与兄弟讲究悌,与朋友讲信用,闻善称赞,见义必 为,乡邻对其侍母至孝,为人慈良,笃谨方正,温恭惠施一乡仁及九族的行为, 好评如潮,朝廷经调查属实后旌表孝义,道光十五年有司以孝行上报朝廷,钦 旌孝子给建坊崇祀乡贤祠,光绪五年,龚邑尊赠正谊明道四字以旌其门。
综上所述,本支系瞿氏在历史上对当地社会产生的文化、经济、道德等影 响至今犹在。
本支系受皇封圣旨壹拾伍道(详见萧山瞿氏宗谱第二卷部分)
古代功名爵禄进士和举人:
瞿昂 (1770-1831),字子皋,一字良士,号羡门,萧山河上镇人。由顺天府学廪膳生中式嘉庆五年(1800)庚申恩科乡试中式第一百三十五 名举人,议叙知县。嘉庆七年(1802)壬戌科中式二甲第四十五名进士。 朝考第三十七名选庶吉士,改充实录馆协修,旋补纂修,乙丑散馆二等第 二名,授编修,辛未记名御史,壬申开右春坊赞善,充文渊阁校理,转左 春坊赞善,充日讲起居注官,擢右春坊中允,癸酉湖南正典试,转左春坊 中允,擢司经局洗马,翰林院侍讲,翰林院侍读,丙子河南正典试,擢右 春坊庶子,教习庶吉士。壬午科会试同考官,詹事府刑部中郎,河南陈州 知府。诰授中宪大夫。曾为永铭修的《淮宁县志》序,云:“不善创者征 考多漏,不善因者删削有乖”,可见昂之洞见力。(《萧山大桥瞿氏宗谱》 有其子瞿嘉祜、瞿嘉福《诰授中宪大夫显考子皋府君行述》)
瞿绩凝 (1819-)字酉桥,号禊生,萧山河上镇人,寄籍顺天府宛 平县。道光二十四年(1844)甲辰科顺天乡试中式举人,道光二十七年 (1847)丁未科中式三甲第七十六名进士。历官福建汀州府归化县知县。 举人
瞿明 (1771-1826)字瑞彰,号监斋,萧山河上镇大桥人,嘉庆三 年戊午科乡试中式第一百零四名举人。大挑二等署淳安县教谕。以教谕衔 管临海县训导事。例授修职郎,貤赠儒林郎,内阁中书加二级。
瞿士樟 (1763-?)字章木,号豫堂。萧山河上镇大桥村人。嘉庆 二十一年丙子科乡试中式第八十五名举人。
瞿堇元 (1801-)字伯鳌,号小山。萧山河上镇大桥村人。道光元 年辛巳科乡试中式五十一名举人,大挑二等以教谕衔,任桐乡训导。(光 绪《桐乡县志》卷八:(道光)二十年 瞿堇元 萧山人 举人(训导)
瞿嘉祜 萧山河上镇大桥村人,顺天大兴籍。道光八年戊子科乡试顺 天中式举人。内阁中书,教谕。道光二十八年《缙坤全书》内阁中书加一 级 瞿嘉祐 顺天人 举人。
瞿生瑞 字尚芝,萧山河上镇大桥村人,杭州籍。道光十二年壬辰科 乡试中式第二名举人,历任广东嘉应州知州,虎门同知。(来裕恂《萧山 县志》有其传)
瞿肇源 (1814-)字芹波,萧山河上镇大桥村人。咸丰五年乙卯科 中式第七十八名举人。
武举人:
瞿高 康熙八年
瞿球 康熙十七年戊午科
瞿天策 康熙五十二年癸巳科
瞿元辅 不详